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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原产地证/贸促会认证/商会认证/CCPIT认证/大使馆认证/领事认证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填制说明

产品名称: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填制说明


关键词: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填制说明



什么是一般原产地证?

一般原产地证CO也隶属于产地证内其中的一种产地证证明书,是用于证明出口货物的来源地或者生产地是哪里,其中,一般原产地证CO是产地证当中基础的产地证,只能用于清关使用,而不能像其他优惠产地证一样即享有清关又能获得优惠的权利。因此,在办理原产地证中,若能办理优惠产地证就请一定办理优惠产地证,这样既能顺利清关又能获得优惠,从而减少货物出口的成本获得更多的利润。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填制说明如下:

第1栏(Exporter):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国别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是经检验检疫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必须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国名(CHINA)。
第2栏(Consignee):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一般应填写终收货人名称,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终收货人不明确或为中间商时可填“TO ORDER”字样。
第3栏(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
填明装货港、目的港名称及运输方式(海运、空运或陆运)。经转运的,应注明转运地。
第4栏:(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目的地
指货物终运抵港、或国家、地区,一般应与终收货人(第二栏)一致。
第5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签证机构专用栏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怎么办理
此栏留空。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书、补发证书或加注其它声明的使用。
第6栏(Marks and numbers):唛头及包装号
此栏应照实填具完整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如唛头多本栏填不下,可填在第七、八、九栏的空白处,如还不够,可以附页填写。如图案文字无法缮制,可附复印件,但须加盖签证机构印章。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此样不得出现“香港、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制造”等的字样。
第7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此栏应填明商品总称和具体名称。在商品名称后须加上大写的英文数字并用括号加上阿拉伯数字及包装种类或度量单位。
如同批货物有不同品种则要有总包装箱数。后应加上截止线,以防止填伪造内容。国外信用证有时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证号码等,可加在截止线下方空白处。
第8栏(H.S Code):商品编码
此栏要求填写四位数的H.S.税目号,若同一证书含有多种商品,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
第9栏(Quantity):数量和重量
此栏应填写商品的计量单位。
第10栏(Number):发票号与日期
此栏不得留空。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该栏日期应早于或同于11栏申报日期。
第11栏(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出口商声明
该栏由申领单位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人员签字并加盖企业中英文印章,同时填定申领地点和日期,该栏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10栏)。
第12栏(Certification):签证机构注明
申请单位在此栏填写签证日期和地点,然后,由签证机构已授权的签证人签名、盖章。
签发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10栏)和申请日期(第11栏)。


注:一般使用英文(英文为大写,字形字号保持一致),如信用证有特殊要求使用其它文种的,也可凭有关资料申请办理。


需要了解更多的一般原产地证CO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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